课堂上“合作”学习的基础是学生独立读书,独立思考,有自己的见解以后再去“合作”。在“合作”的过程中,每个人都要阐明自己的观点。这种“合作”是给别人提供思考的材料,也是从别人那里获取经验,得到启发。使每个人在“合作”学习的同时,能加深理解,提高认识,获取深刻的体验。这个合作更可以是全班的交流,是生与生、师与生之间的交流。在语言交流的过程中,在“思维火花的碰撞中”,大家对所讨论的问题有更明确的认识,获取知识,感悟方法,同时获得极大的情感满足。
其他语文实践中的“合作”会更加地充分和自由,学生可以自由选择合作伙伴,就共同关注的问题去进行研究。这个伙伴可以是教师、同学、家长以及其他任何人。“合作”的分工可以明确,也可以“暗中”设定。在分工的同时,共同研究,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,最后争取获得良好的效果。
“探究”,应是学生在语文实践中获取知识、方法、情感体验的过程。探究的可以是文章的思想、内容,也可以是词句之美、景色之美,情感之美,意境之美,也可以是学生感悟学习过程、领悟学习方法的过程。“探究”更重要的还不是结果,而是探究过程本身,然后获取探究的乐趣,培养小学生主动探究的意识。“探究”的不仅是思想内容,更有方法、情感、态度,内容是浅层次的,而其他是深层次的,是更有探究价值,也更容易激发学生探究兴趣的。因此,要引导学生去探究发现文本所具有的更深层次的“美”,获取更有价值的东西。
四、加强语文实践
在《课程标准》中没有给语文实践下准确定义。它是这样说的:“语文是实践性很强的课程,应着重培养学生的语文实践能力,而培养这种能力的主要途径也应是语文实践,不宜刻意追求语文知识的系统和完整。语文又是母语教育课程,学习资源和实践机会无处不在,无时不有。因而,应该让学生更多地直接接触语文材料,在大量的语文实践中掌握运用语文的规律。”“沟通课堂内外,充分利用学校,家庭和社区等教育资源,开展综合性学习活动,拓宽学生的学习空间,增强学生语文实践的机会”。
我认为“语文实践”就是学生学习“语文”的行为或过程。
只有把学生的课内学习定位在“实践”的角度上,才能真正地把学生当作学习的主人。学生既然是“实践者”,他们就必定要参与整个的语文学习过程,一切的听、说、读、写活动的主角都应是学生。教师只能是学生学习的伙伴和学生学习的组织者、引导者,否则的话,学生无法参与到实践中来,过去那种以教师讲为主、问为主、操纵为主的课堂,剥夺了学生进行语文实践的时间和空间。